杭州兩部門日前發布通知提出,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開工或竣工的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納入支持范圍,助力發展杭州市住房租賃市場。
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14日消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杭州市財政局發布《關于將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納入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內容共五條,主要涉及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支持范圍,支持標準,申報、審核及評審相關要求,資金撥付及管控要求等方面。
《通知》明確了支持范圍。將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開工或竣工的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納入支持范圍。
支持標準上,納入籌集建設房源類的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按建筑面積400元/平方米且不超過項目實際建安裝配成本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經評審認定為示范性企業運營管理項目,按租賃住房25元/平方米·年給予獎補。
規定申報、審核及評審要求方面,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申報、審核、競爭評審等要求按《管理辦法》及申報通知、評審標準有關要求執行。
此外,《通知》明確了專項資金撥付及開工未竣工項目資金管控相關要求。專項資金撥付至申報企業的財政獎補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工未竣工項目撥付的專項資金由市住保房管部門實行全過程管控,待項目竣工交付后予以解控。
《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